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攀枝花开展督导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兑现工作

11月15日-17日,攀枝花市林业局组织督导组到各县(区)林业局督导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兑现工作。


督导组通过实地走访、资料查看等方式,详细督查了各县(区)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兑现情况。随后,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。


会议要求,一是高度重视兑现工作。各县(区)林业局要高度重视,主动向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汇报清楚工作情况,争取支持、配合。二是要进一步厘清工作思路,明确工作重点。2023年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面积核定、资金下达,系依据2022年森林资源管理“一张图”与国土“三调”融合成果。因对接融合后部分林地边界发生变化等原因,导致2023年补偿资金和面积较往年发生变化,各县(区)要针对补偿面积、资金变化等实际情况,按照省林草局兑现工作要求,及时编制包括计划任务和类型、资金补偿范围和标准、资金兑现方式、工作方法和步骤及有关要求等内容的兑现方案,报同级政府同意后实施,确保惠民惠农资金应兑尽兑。三是加快推进资金兑现进度。各县(区)林业局要严格按照政府批准的兑现方案,落实专人负责,主动深入乡(镇)开展政策宣传和进行工作指导,按照相关程序、规定要求,明确资金分配方式,严格流程监管,确保2023年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年底前全部依法、依规、及时兑现到位,突出乡村振兴考核实效。四是加强监督管理。各县(区)林业局要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工作督导,加大巡护检查力度,充分调动和发挥好护林员作用,确保管护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、落实到具体管护人员;强化管护成效综合考核验收,以“一事一议”的方式明确责、权、利,将管护成效与资金兑现挂钩,调动管护人员管护工作主动性、积极性,确保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、非国有天然商品林资源安全,促进森林资源提质增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