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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孜州三措施加强湿地保护修复

湿地被誉为“地球之肾”,具有涵养水源、调节气候、改善环境、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多种生态功能。近年来,甘孜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持续加强湿地保护修复,进一步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安全。 


一是立足长远,完善保护体系。持续完善湿地分级分类保护制度,全州累计创建湿地类自然保护地16个(其中:国家级湿地公园3个,省级湿地公园13个),石渠长沙贡玛、色达泥拉坝湿地纳入国际重要湿地,实行重点保护。全面推行林(草)长制,将湿地保护纳入林(草)长制考核体系,进一步压实州、县、乡、村四级湿地保护责任。 


二是突出重点,加强湿地管护。积极开展湿地生态效益补偿,理塘县、稻城县和石渠长沙贡玛、色达泥拉坝国际重要湿地相继纳入省级、中央财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(试点)范围,截至目前,甘孜州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县已累计投入资金1.67亿元,有效管护湿地672.41万亩,聘用22089户农牧民参与日常巡护。 


三是系统治理,促进植被恢复。坚持以自然修复为主,自然修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,累计争取资金1.3亿元,实施理塘海子山、石渠长沙贡玛、色达泥拉坝等湿地保护修复项目5个,完成湿地植被恢复12.88万亩,修建微型拦水坝2座,建设网围栏59512米、建设监测体系3处,湿地生态系统功能不断增强。